大家好,我是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的#李娜律师。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后,除非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申请撤销的外,应当全面履行。
如果对方未按协议内容履行,属于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冲动型离婚一定程度存在,为了离婚一方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净身出户”,这就导致了离婚之后存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约定反悔的情形,进而不情愿甚至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在没有证据证明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申请撤销的情形外,即便一方反悔,协议也会被法院认定为有效,应当全面履行。
律师提醒,离婚协议需反复斟酌后再签订,否则离婚后容易再起纠纷,使双方已经平静、有序的生活再起风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供 稿:李娜
排版校对:谭新、张辛芮
责任编辑:黄旭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