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BTV《第三调解室》2020年5月25日和26日播出的节目《父母去世留下两套房 老八瞒着哥哥姐姐私自变更房产》(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节目视频观看)
同一天签出两份《拆迁协议书》,孰真孰假?
在老七提交的材料中,能够证明其有效获得房产的证据之一为一份《拆迁协议书》。协议显示签字时间为1997年,被拆迁人是老七,但大部分内容是空白的。
同时老七表示,这份协议是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候倒签的,其承认自己不是被拆迁人,亦不知其中的许多空白内容是如何产生的。
结合其他材料可以发现,该协议与当时父母与拆迁单位所签的《拆迁协议》是明显冲突的,因为一套房屋无法在同一时间被安置给两个不同的人,这是无法完成的。所以老七的这份《拆迁协议》是无效的。
过世母亲的“赠与”,谁能证明?
老七认为该二居室是母亲的赠与,但在房屋过户手续上,应该由母亲签字的部分却是老八所签。
若老八认为其以代理身份签字,却拿不出母亲的委托书;若其以监护人身份签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却将母亲的房产份额无偿赠与他人,这样的监护行为和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再结合父亲去世后房屋的份额本应先进行法定继承的事实,可知母亲的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最终要回归到法定继承的状态。
安翔律师也在此提示,如果后续发生诉讼,那么若是进行虚假诉讼,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会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大家也一定要注意自己在诉讼中的言行,为自己的诉讼行为负责。
至此,全部争议焦点梳理完毕,即争议房产源自父母房产拆迁安置,所有权归父母所有,老七的安置协议无效。之后虽过户至老七名下,但缺乏父母赠与意思表示的证据,且手续中的签字非母亲所签,故赠与无效,过户登记亦应撤销,争议房屋为父母遗产,应依法由全体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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