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抗强奸勒死六旬施暴者,获无罪后家中窗户被砸不敢回家#
随着近期最高检在两会中公布了部分不予起诉的案例,腾讯新闻中有这样一个事件被再次提起:六旬老人田间推倒年轻女子周芳(化名)欲行不轨,未想却被反杀。女子因此被关押于看守所,直至案件从公安机关到监察机关,终被不予起诉,放归回家。
反抗强奸时杀死严重施暴者,除了不起诉,法律还应如何保护反杀者?
被害人周芳得到保护了吗?
从不予起诉的角度看,确实。
但是她得到的保护足够吗?
从公安到检察机关,这个等待对她来说也确实漫长。
正当防卫、无限防卫的适用,还需走更长的路。不论是我们自己的观念更新,还是公检法部门的有力适用,皆是如此。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供 稿:安翔
排版校对:张希 陈萱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