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有一个重大新规,是什么呢?就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要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它规定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副主任,最高检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咨询专家安翔律师为您带来解读。如果发生离婚,肯定要涉及财产分割,而财产分割首先要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就需要诉讼到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来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决呢?如今,法院不仅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同样要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几个字就是《民法典》中的一个重大新规,仅仅几个字却非常重要。大家都关注“离婚冷静期”,而实际上这一条比“离婚冷静期”对大家未来的影响可能要重大得多。曾经有朋友来跟我聊天,因为什么事儿呢?他说,某某明星跟他的助理搞了一些不正当的关系,是不是另外一方就有权要求他净身出户呢?按照原来的法律,我肯定要回答的是“对不起,您的财产分割问题跟他的过错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虽然在原来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在10%左右的尺度进行一个法官自由裁量方面的考虑,但是立法中并没有依据。但是从今往后,《民法典》实施之后,它就有了一个立法上的明确依据,要求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了!就是一切不利于家庭正常和谐、夫妻之间忠诚义务履行的行为。而另外一个被害方就是无过错方。所以可能有的朋友又进一步要问:是不是这回就是,有过错就等于净身出户?它是在总体上还是平等分割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的一种侧重。新的侧重标准肯定会比原来的有所提高,比如说侧重到30%或者50%,具体的标准要等司法解释的最终界定。但是它也绝不等同于“出轨就是净身出户”这样的一个标准。
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并且正确地理解《民法典》中的这个重大新规,来过好自己的日子。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安翔律师介绍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
-最高检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咨询专家
-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奖获得者
-中国法学会会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研究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2014-2018年度西城区优秀律师
-CCTV社会与法频道《夜线》《律师来了》栏目特邀法律嘉宾
-B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第三直播室》栏目法律嘉宾
-BTV新闻频道《有话就说》《大家谈》《锐观察》栏目法律嘉宾